进入1月,集团公司深入贯彻国家电价改革要求,及时完成煤电容量电费资金规模,将代理购电价格同步向社会公示,明确工商业用户承担的煤电容量电费标准,并于2023年12月组织煤电机组申报最大出力,全面落实煤电容量政策。
自2023年11月10日收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机组清单、推动应急备用煤电机组清单及管理办法研究、开展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规则研究。全力配合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完善代理购电细则、研究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配合开展外送煤电机组容量电费分摊机制。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牵头,第一时间开展政策研究,组织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研学政策,制定公司《关于配合自治区开展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建立及配套电价体系建设思路研究的工作方案》,明确公司各部门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政策妥善落地。
下一步,集团公司还将配合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配套政策研究,通过供电营业厅、蒙电e家app和95598网站等渠道开展燃煤容量电价政策宣传,切实将政策落实、落细。